然后,我们指出高等法院的些先例这些先例可能证明
对于与民事婚姻相关的稳定结合的财产问题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我们分析了德国对同居婚姻的法律待遇,我们认为,理想的做法是将稳定的婚姻视为同居婚姻的一种,以便为此类婚姻提供类似于婚姻的保护 然而,尽管我们理想化了前述机构之间的对等或和解,但我们表达的理解是:“稳定结合机构的宪法化,却是有效保护同居者的真正障碍。在某种程度上,它甚至规定促进稳定的结合转变为婚姻;似乎预设了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毕竟,转换为与之前的情况没有不同的东西是没有意义的” 因此,2017年3月30日,部长迪亚斯·托弗里(Dias Toffoli)进行了一致投票,声称宪法文本中对稳定结合和民事婚姻的这种区分授权了这样的结论:可以赋予这些机构不同的法律效力。用迪亚斯·托弗里部长的话说:“因此,婚姻并不是一个稳定的结合,这使得各自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因此,决定服从一种或另一种政权的个人所做的选择必须得到尊重”。在写得很好的文本中,参考了巴西、西班牙和德国的学说,在保障个人选择自由的意义上有平衡的体现;以及保留立法部门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也给予个人自由以特权。在那个国家,立遗嘱人的遗嘱在无遗嘱法方面享有特权。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的 1925 年法案,只有死者没有立遗嘱,才必须遵守一定的继承顺序,这给最亲近的亲属带来了特权。随着 1975 年《继承 (家庭和受抚养人的规定)法》的出台,这一规定发生了变化;它开始仅在被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补充立遗嘱人的遗嘱,以维护遗嘱自由。因此,制定了规则来提供未亡配 香港电话号码表 偶及其家属的赡养费。 通过补充遗嘱人的遗嘱,上述法律旨在确保对死者家属,特别是后代的保护。为此,只需证明死者希望在生前通过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建立一个家庭实体即可。自2013年起,《婚姻(同性伴侣)法》生效;该法案赋予同性取向的人结婚或民事伴侣关系的权利。然而,具有异性恋倾向的夫妇只有结婚或同居( Living Together )的权利;不允许将事实结合登记为民事伴侣关系(类似于允许同性伴侣登记的情况)。无论是婚姻关系还是民事伴侣关系,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解除后,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一点可以从 著名案例《劳伦斯诉美国民事伴侣关系案》中看出。加拉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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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选择婚姻的异性伴侣有同居或同居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签订同居合同(同居协议),规范婚姻共存的某些方面。然而,英格兰和威尔士适用于此类事实婚姻的继承制度与该制度中对民事婚姻的待遇有很大不同。因此,如果有有效的遗嘱,遗嘱人可以根据《遗嘱法》(1837年)第3条自由处分其全部资产。但是,如果事实婚姻中的某个异性同居者死亡时没有以遗嘱(遗嘱)处分其财产,或者没有有效的遗嘱;上述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立法并没有授予同居者或同居者任何继承权,因此他们不会从死者的遗产中继承任何东西[ 12]。只有在遗嘱中有明确规定的条款时,事实结合中的同居者才能获得继承权。另一方面,根据1975 年《继承(家庭和受抚养人)法》第1条的规定,未亡伴侣可以请求为其生存提供经济援助,并用从死者遗产中获得的资源来支付。 此外,该国法院还根据主要案例 《Granham-York v.》通过了一项谅解。约克,从某种意义上说,为收购该财产提供经济贡献的合伙人有权获得该财产的份额。在本案中,达成了一项谅解,即推定与同居者合作获得的资产存在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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